案發(fā)當天城陽公安發(fā)布微博通報案情
上午9時12分許,城陽公安分局指揮中心接群眾報警后,迅速啟動應急預案,調集惜福鎮(zhèn)派出所巡邏警車和特警1號、3號車趕到現(xiàn)場處置,同時安排周邊巡邏警車和其他特警車進行堵控。民警趕到現(xiàn)場后,辛某持槍拒捕,還步步逼向民警意欲奪槍。在反復警告無效的情況下,民警果斷開槍,將辛某擊傷,并將其制服。從事發(fā)到辛某被逼停,中間15分鐘的時間內,他連續(xù)駕車行駛三四公里。
經查,犯罪嫌疑人辛某33歲,有吸毒史,且有多次犯罪前科:2010年4月2日,因非法拘禁,被拘役5個月,同年9月刑滿釋放;2013年6月18日,因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抓獲,后取保候審;2011年8月23日,因非法持有槍支被判一年零4個月。
案件處置后,警方收繳了辛某所使用的槍支。這是一支老式的射釘槍,使用火藥推動發(fā)射鋼釘,可射透混凝土,殺傷力巨大,外形酷似手槍,現(xiàn)在已禁止生產。
兩名參與現(xiàn)場處置的特警回憶:到達現(xiàn)場后,一輛黑色路虎車停在路上,車門開著,駕駛室沒人,在對車輛搜索中,犯罪嫌疑人持槍從車內沖出,撲向包抄過來的民警。
“警察,把槍放下,不要動!”特警反復發(fā)出警告,但犯罪嫌疑人置之不理,不僅拿槍指著民警,還企圖奪取民警的手槍。民警一面抽回手槍,另一面借勢后退,保持安全距離。這時,站在一側的另一名特警果斷開槍,將其擊倒。犯罪嫌疑人倒地后,再次端起槍,第一次和他正面接觸的特警第二次開了槍。此時,男子仍試圖最后掙扎,現(xiàn)場特警持防暴盾牌上前將其制服。因處置及時果斷,此案沒有傷及群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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